公积金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福利,在菏泽地区,了解如何提取公积金以及公积金缴纳基数的确定方法是很有必要的。
首先来谈谈菏泽公积金的提取方式。菏泽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。常见的提取条件包括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;偿还购房贷款本息;租赁自住住房;离休、退休;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;出境定居等。
当满足提取条件后,提取流程如下:第一步,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,单位核实后出具《菏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。第二步,职工持《菏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。这里的相关证明材料因提取原因不同而有所差异。例如,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、购房发票等;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提供借款合同、还款明细等。第三步,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。
接下来看看公积金缴纳基数的确定方法。公积金缴纳基数通常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。具体来说,有以下几种情况:
情况 缴纳基数确定方法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 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,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。 新调入的职工 以调入单位发放的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。 正常在职职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。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。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计算,包括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、加班加点工资、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。此外,菏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、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,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。职工工资收入高于缴存基数上限的,按照上限标准缴存;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存基数下限的,按照下限标准缴存。
了解菏泽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和缴纳基数的确定方法,有助于职工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自己的公积金,充分享受公积金带来的福利。